• 吳文珠
  • 副主任兼智權管理暨推廣組組長
  • 個人介紹

  • 主管本中心幕僚(法務組、智權管理暨推廣組)作業

     

    曾於1990至2000年,歷經理律法律事務所訴訟部、公共工程部,最後四年主要處理能源相關案件(處理民營發電廠投資業者投標申請電廠設立許可;代表民營電廠業者與台灣電力公司談判購售電合約;與中國石油公司談判燃料供應契約;代表奇異公司及其他民營電廠業者談判機電契約、運轉維護契約、保證契約;代表榮工處修訂土木工程契約並解決契約爭議;與民營電廠談判專案融資貸款契約;受民營電廠委任撰擬、談判合資契約;代表ExxonMobil、Hongkong Electric Holdings及 Enron處理收購民營電廠股份;設立民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;處理電廠承攬商外勞問題;代表ExxonMobil處理台灣電力公司大潭電廠天然氣二十五年長期供應招標案);2000至2006年初轉至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科技公司擔任集團內法務暨智權經理(談判國際專利授權契約;處理轉投資事務,包括赴大陸設晶圓廠;公司與電廠間新台幣12億元求償訴訟;公司與銀行間美金2億元求償訴訟;美國反托拉斯(antitrust)法集體訴訟;解散子公司並擔任清算人;集團員工認股計畫、業務/技術移轉、授權、共同開發等合約;代表公司與廠商解決爭議、索賠;處理集團離職員工股務及勞動契約爭議)。

     

    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(1990年)
    東吳大學法律系法學士(1984年)
    證照:美國紐約州律師